盘龙区发挥“案中人”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7 14:36:57
编辑:盘龙—孟庆毅
“第一次旁听庭审,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今后一定要以案明纪、以人为镜、以儆效尤,始终严于律己,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坦荡为官。”日前,盘龙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领导、审查部门、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全程旁听了区监委成立以来办理的首起留置案件庭审——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鼓楼派出所所长王骏、民警荆德知、何金明受贿案。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示身边人,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起到“审查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批”的作用。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发挥“案中人”警示教育作用,就是要把曾经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当作党员干部端正衣冠的“镜子”、行稳致远的“警钟”。
为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十个一”活动。通过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阅读一本廉政书籍、观看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影视资料、讲授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制作一本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等,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其中,区人社局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区总工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职工共23人来到中共云南建党旧址和朱德纪念馆开展“缅怀先烈、重温党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日活动;东华街道小龙路社区党总支组织50名党员干部参观石林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区纪委、监委在加大执纪监察力度的同时,重视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改变以往单一宣布处分决定的做法,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都会到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大会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摆违纪事实,说处理依据,提整改建议,使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受众也从过去仅限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扩大到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截至目前,对34名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处分期满提醒教育41人次,恢复4名干部的党员权利。(孟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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