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讲、评、考、比”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7 11:24:24

编辑:寻甸—李秋仙

“你今天的讲课课件准备得很充分,但一些重要的内容比如谈话函询、案件初核等讲得还是不够详细;讲课时如果再激情些,语调再丰富些会更好。”“‘目的和意义’这些可以放在课件里,但不要重点讲,应多讲些实用性的东西,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把更多有用的东西传递给大家。”“今天你在课件里提到了很多案件,但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如果再具体些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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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近日,在寻甸县第一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讲、评、考、比”活动上,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学文以《掌握监督执纪法规 指导纪律审查工作》为题,从概况、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五方面,对《审查工作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读。随后,县纪委领导现场对讲课内容进行了点评,在场所有同志以填写评价表的形式对讲课内容进行了书面测评评议。

据悉,在去年“廉洁脱贫问效年” 活动的基础上,寻甸县今年在全县深入开展“廉洁脱贫问效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廉洁脱贫家风家教提升、廉洁脱贫作风建设提升、廉洁脱贫干部监督素质提升、廉洁脱贫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提升、廉洁脱贫干部监督素质提升“五大行动”,持续巩固提升廉洁脱贫成效。“讲、评、考、比”活动是为深入推进“五大行动”中“廉洁脱贫干部监督素质提升”行动而开展的,旨在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讲:即从2018年9月开始,在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定期开展寻甸县纪检监察干部“讲、评、考、比”活动,推进学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讲课人既可以是县纪委领导,也可以是各科室负责人或者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还可以是普通干部;讲课内容可以是与各自相关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也可以是在工作中的所想所悟,抑或是当下最新的法规政策和知识要点。

评:即讲课结束后,由县纪委领导对讲课内容进行现场点评,所有听课同志认真填写《“讲、评、考、比”活动效果测评表》,从课程安排、授课质量、总体评价、意见建议等方面对讲课内容进行测评评议。

考:即以半年为一个周期,对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试,可以是平时工作中考,也可以是现场讲课中考。

比:即所有活动结束后,对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讲、评、考、比”活动效果测评表》测评结果、考试成绩等进行比较,选出优胜者。

“开展这项活动,让我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可以坐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学到不同的知识点,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知识储备,还锻炼了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鞭策我们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因为谁都不想被比下去。”县纪委案审室主任王燕在第一期活动结束后感慨道。

“我们开展这项工作,不仅仅是形势和工作的需要,更是为了促进互相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县纪委负责人介绍道。(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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