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1-8月处置问题线索167件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4 09:29:03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严格规范和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办理,为高效执纪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问题线索管理。重视问题线索的处置和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更新管理制度。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公检法机关移送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统一编号登记,严格做到多个渠道一个“入口”归集,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汇总,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对各部门问题线索实行菜单式管理,线索处置各个环节均须由经手人签名,全程登记备查。做到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确保问题线索管理程序规范,效率提升。1至8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7件,同比增长50.5%。其中:区纪委监察委处置问题线索45件,乡镇(街道)处置问题线索85件,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37件。其中:初步核实66件(次)、谈话函询108件(次)、予以了结142件(次)。

严格问题线索处置。 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执纪办案各项规定。纪检监察室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分流的问题线索后召开室务会议,实行“一级”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报联系分管领导审核。分管副书记牵头召开研判会,进行“二次”集体排查,集体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具体承办部门意见,上报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书记(主任)专题会和常委会进行“三次”集体研究,精准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1至8月,晋宁区纪委监委共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议21次、常委会议23次、监察委委员会议15次,研究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100件(次)。

严格问题线索办理。问题线索经集体排查确定处置意见后,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办理要求、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进行分类标注,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较多、处置进展缓慢的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函43期,推动重点关注问题线索的办理进度,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案件承办人对交办问题线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对所涉及的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调查核实,凡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26件33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17人);处分13件19人(给予党纪处分7件8人、给予政务处分3件8人,免予党纪处分3件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件4人,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且均已批准逮捕。(刘飞燕 冯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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