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监委成立以来受理信访举报204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3 15:33:56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2月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紧抓受理、登记、转办、处置、督办各环节,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自2月12日县监委成立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0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7%。分流转办204件,跟踪督办156件,对署名反映的68件举报件进行结果反馈。
拓宽举报渠道。在嵩明县党风廉政网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链接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3镇2街道纪委、县纪委11个派驻纪检组通过“114号码百事通登记检举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值守12388举报电话,县纪委宣传部专人监测网络舆情;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通过专项检查等活动进村入户走访,深入群众收线索,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快捷检举举报。
注重宣传引导。制作《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以漫画+表格 +解说的形式,将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来访人须知、如何书写举报信等11个方面的内容制作成简单明了的图版,用“一图”详细解析说明。方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了解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效引导群众依规依法使用各种举报方式进行检举举报。
强化数据分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系统统计及数据分析优势,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深层次挖掘信访举报大数据蕴含的信息价值。通过数据分析反映人、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和举报的主要问题、信访举报办理情况,从中获取案情依据、民情民意,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的鉴别和筛选能力。建立季度分析、季度通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分析质量,为领导准确把握辖区政治生态、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为开展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执纪监督等工作提供精准靶向。
抓实澄清反馈。按照“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统一由承办单位按照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要求,严格规范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到位、反馈及时高效透明,以有效提高信访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及时消除因信访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及被举报单位误告、错告而造成的影响。对举报人提出的疑问,承办单位及时解释说明,并做好教育疏导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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