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准确定性量纪 为敢于担当干部撑腰鼓劲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2 11:27:08
编辑:西山—辛玲
“鉴于草海北片区征地拆迁工作延误确因客观因素造成,区纪委监委对福海、棕树营、马街街道和区国土局4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免于问责。”“碧鸡街道长坡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工作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在负责港鑫国际汽车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区纪委监委给予容错免责保护。”这是西山区纪委监委为激发和保护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启动防错容错纠错机制的一个缩影。
西山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出台《西山区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西山区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免责办法(试行)》《西山区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免责办法(试行)》三项制度,明确防错容错纠错的情形,在守住党纪法规底线的基础上,对认真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给予容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划清纪律红线,加强容错纠错机制的运用。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14种能够容错免责和8种不能容错的情形,在实施容错纠错时,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把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有规不依的违纪违法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与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鼓励干部敢于作为,又不纵容干部破纪破法、逾越红线,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切实鼓励支持干部敢闯敢干。
强化教育提醒,坚持容错纠错与执纪问责并行。区纪委监委经过调查研究,形成认定结论,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妥善处置,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精准定性量纪,既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又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摒弃纪律“松绑”。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65件,向区管干部反馈函询了解情况2件,对反映问题失实2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同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5人,严防容错成为违纪的“保护伞”。
“容错纠错机制的运用,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强心剂’‘及时雨’的作用,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认识,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治生态。”西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兰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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