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把“五关”回复廉政意见1051人次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31 17:30:57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匡正干部选任之风。1至8月,共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1052人次。

严把数据库建立关。在对全县49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的同时,加强违纪问题线索管理,提前梳理汇总党员及“六类人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纪线索、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被问责情况,准确把握党员及“六类人员”廉政状况,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党纪政务处分、问责三大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做到数据新、情况明、底子清,为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

严把审查程序关。制定出台《石林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细化和固化工作流程,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相关部门函件后,迅速启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呈领导阅批、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责任科室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函复等五个环节。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这一环节中实行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至六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办公室“十一室联审”制度,层层签字背书,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严把审查内容关。明确干部选拔任用、代表人选、个人或单位评先表彰、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都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选拔任用、人大政协等选举、评先评优对象重点审查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廉洁自律等11项内容,对因公出国(境)、评先评优对象重点审查立案调查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对因私出国(境)对象重点审查信访举报等5项内容。

严把意见回复关。采取“统一受理、统一回复”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对审查对象提出真实、全面的廉洁自律情况审核意见,经县纪委主要领导再次审核把关后,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

严把审查纪律关。要求涉及承办和出意见的相关部室严格按照程序、权限审慎审查,具体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因个人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赵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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