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手四到位”确保留置调查零事故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31 16:53:05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纪委监察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察委关于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把留置调查安全工作与留置调查工作同落实、同部署、同检查,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留置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留置调查零事故,截至目前,嵩明县纪委监察委共使用留置措施3次,留置3人,移送司法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两人职务犯罪所得款项全部追缴,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8.5万元,第3起留置案正抓紧调查中。
思想认识到位,主要领导“不松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强调“安全工作就是留置调查的生命线”这一根本原则,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强调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履行调查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监察委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依法依规、安全有效运用留置措施。要树立警钟长鸣的思想意识,严格依法是根本,确保安全是底线。要时刻明确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安全意识,始终把办案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采取纪委常委会议学习、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讨、专案组集中学习会等多种方式,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办案安全工作精神,不折不扣严守办案安全工作底线,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将办案安全要求传达至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全覆盖”,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效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到引以为戒,切实依法办案,提高留置调查“双安全”意识。
机制建设到位,分管领导不“不甩手”分管领导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做好案件办理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组织协调优势,协同配合、群策群力,压实留置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适时督导检查、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部署安全防范措施、审查调查部门严格自查自纠留置调查的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担起来。在昆明市监察委的指导下,嵩明县创新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留置案件规范办理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办案陪护工作制度》、《陪护人员工作纪律》等制度,建立办案安全“三级”防护体系,实行分管副书记任办案大组组长担任第一安全责任人,下设三个分组,各组长组长担任主要责任人,主办干部担任直接责任人的三级办案安全安防护制度。同时,安排专案组干部担任安全员,明确了责任事项,24小时在岗做好陪护工作,进一步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科学化、落实责任明晰化,不断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措施细化到位,中层干部“不缩手”。中层干部以“坐不住”的危机感、“等不起”的紧迫感,以“无功就是过”的使命感,树立“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精神,坚决做到不避事、不怕事、敢管事。在领导的率领下,放心大胆去干,留置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中坚办量,细化了留置案办理的每个细节,依法保证被留置人的饮食、医疗、休息和安全等正当权益,真正做到了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有效的防止了办理留置案件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盯办案安全这个关键,每周召开1次办案安全联席会议,纠正长时间办案容易出现的疲困乏状态,始终强调把人权保护、办案安全意识融入到审查调查的全过程,确保案件办理零事故。案后实施跟踪对办案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堵塞办案安全漏洞。
业务培训到位,干部职工“不畏手”注重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邀请业务专家集中授课、选派纪检干部外出培训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干部轮流集中领学等各类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2018年上半年,共开展2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培训170人;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异地培训班1期,培训50人;开展知识拓展培训3期,累计参训人员达150余人次。在留置案办理过程中,嵩明县纪委“摸着石头过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全程实行纪实留痕,紧盯关键节点,从具体细节做起,在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环节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经多次训练和实战后,纪检监察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得到提高,牢牢守住了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底线。(毕晓光)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