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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以案促改擦亮“纪律盾牌”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8 10:50: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案件查办后,以案促改擦亮“纪律盾牌”,采取剖析案例、警示教育、查漏补缺、跟踪回访等方式,力求通过“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

    剖析案例,以案明纪。用足用活通报曝光这一“活教材”,坚持一案一剖析一通报,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四风”问题、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农村基层党员“微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坚持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县纪委、县监委于2018年6月份,专门组织人员从近年来本县范围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选取了多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编印成《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下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的人”,敦促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还通过“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中国嵩明网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公开曝光多起典型案件,把违纪情节说明白,把违纪原因讲清楚,在嵩明县党员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现场宣布,惊醒世人。将宣布处分决定与廉政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现场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进行宣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近距离、强震撼的视角,切实引起党员干部的警醒反思。今年以来,宣布处分决定和开展警示教育49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300余人,真正发挥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目的,提升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情景式案例回放,把暴露出的廉洁风险点摸清楚,把现有制度的漏洞找出来,因案施策、对症下药,有针对性进行制度建立、修改、完善工作。如对嵩明县环境保护局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杨某,因自己分管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及时公开,被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杨某被通报问责,事后,县环保局及时健全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的管理制度,同时督促各单位整改问题6个,建立健全制度26项,推动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跟踪回访,暖化人心。实施“暖心工程”,完善受处分干部回访制度,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案审室牵头、驻在纪检组人员配合,开展跟踪回访活动,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帮助化解其心里“疙瘩”,放下心中“包袱”,重新树立信心,尽快调整好状态,尽早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同时把回访教育当做党纪党规的一次再学习、再宣传过程,在开展回访时对党纪党规进行宣传,切实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功效。截至目前,共对32名受处分进行了跟踪回访,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丁刘杰、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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