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掀起广大党员干部讨论热潮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8 10:29:55

编辑:五华—王永权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在五华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掀起讨论热潮。五华区纪委监委通过“廉洁五华”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和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加强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教育,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学习教育全覆盖。

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陆斌表示,在指导思想处,增加写入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调“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应有之义。同时,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增加了多处纪法衔接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释放出了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纪律红线。

在科室集中学习讨论后,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室主任王弢说道,作为一线纪检监察工作者,通过初步的学习,直观的感受到新修订的《条例》 “实用”,比如说对上交退赔违纪所得做出规定,让任何在被确认的违纪所得“上交退赔”上面,想“讲价钱”的人没有了“讨价”余地。

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室主任宋伟军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从而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干部孙艺在学习条例全文后,表示条例的修改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简单的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和纪法分开的理念,转向更深层次的纪法衔接模式,操作性强,给我们派驻纪检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在制度层面给予支撑,在操作层面明确程序。”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干部刘丽君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黑林铺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惠云在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全文发布后,第一时间将相关学习内容链接发至工作群内,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同时,她表示,将认真按照从严治党全覆盖的要求,做好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扎实推进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我们基层党员,特别是涉农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来说,新修订的《条例》为我们基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我们也将及时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切实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让农村党员干部严党纪,明党纪,守党纪,遵党纪,以铁的纪律作风推进乡村严查反腐败,杜绝微腐败,确保人民群众利益,切实提升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素养。”西翥街道纪工委书记兰维成说道。

普吉街道纪工委书记巴荆楠表示,我们将结合普吉街道实际,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深入社区、村小组,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给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划出明确的行为界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普吉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牛勇表示,“《条例》再一次修订无疑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将制度要求转化为行为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全惠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后表示将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区发改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全文后,一致认为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给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划出了明确的行为界限,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区审计局干部崔同宾表示,“《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扎牢了纪律的篱笆。作为广大党员干部中的一员,我要做到廉洁自律,不跨越雷池一步,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区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局党组书记杨继军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五华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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