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8 09:58:14
编辑:盘龙—孟庆毅
“请查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附重点和新旧对照表……”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经公布,便在盘龙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交流热潮。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正式公布,此次修订是在2015年《条例》基础上把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向前推进,是扎紧制度笼子,让铁规发力生威的彰显。
“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在党章中充实完善,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新《条例》作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通过自学、互学、会议学、培训学等方式学懂弄通践于行,用《条例》指导好工作,确保新时代纪检工作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新增11条内容,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尤其是增加了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的处分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更加细致完善,为今后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纪检监察室干部杨东在学习新条例后谈道。
“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我注意到新条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等,体现的是与纪法衔接,尤其是与监察法进行有效衔接,作为案件审理人员来说,必须认真学习,融会贯通,工作中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件坏事。”区纪委案审室干部殷洁说道。
“把‘四种形态’写入新条例,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在强化自我学习的同时,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去,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让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区纪委案管室主任陈阳说。
“新条例公布后,我们将进一步借助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和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间断向党员干部推送新条例学习资料,及时征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和相关辅导书籍分发给纪检监察干部,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区纪委宣传部部长孟庆毅说道。
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修订完善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出的决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把自身职责摆进去,持续加大对纠正“四风”、扫黑除恶、扶贫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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