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派驻纪检组抓牢抓实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7 15:13:3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切实履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嵩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以“五个突出”为抓手,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做深做细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努力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信访件办理新常态,进一步提高办访质效。今年已办理举报信访件56件,,处置问题线索22件,党纪立案3件,问责3人,纠错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7人。

突出主责主业。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在接受举报环节中对信访问题严格筛查,按照派驻纪检组相关文件要求和“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派驻纪检组主要受理对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对于范围外的问题或者引导信访人到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将信访件按程序及时移送其他职能部门处理,避免对信访件的办理造成拖延。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问题,加强问题查纠的后续监督,确保信访举报职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纪检信访工作公信力。

突出畅通渠道。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驻纪检组结合归口监督单位基层队伍庞大的实际,在各派驻单位及部分二级机构等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了监督举报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办公地点等;对不适合安置意见箱的基层单位,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邮箱,旨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畅通线索反映途径,方便群众监督。同时,每周落实专人接收信访举报,广泛接收问题线索。

突出制度约束。派驻纪检组为规范信访件办理,严格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四项制度及县纪委相关制度要求,完善纪检组信访办理程序。今年以来,对结转的信访件均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批、逐级办理;按时对当月办理的信访件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将信访件办理的情况汇总上报;做好信访举报澄清反馈,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做好澄清反馈工作。

突出精准排查。通过定期收集办理情况,排查、梳理办理过程中有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对涉及干部作风和行风效能的投诉,认真进行核实,分析研究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对核查中发现归口监督单位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为办理目标,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党纪党规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                               

突出规范办理。分类管理信访举报件,对所有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管理,做到信访来源、信访形式、办结时限、处理结果“一帐清”。对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深入研究信访诉求,围绕所反映的问题,找出关键点,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查阅有关原始材料,逐一还原,切实以事实为依据,做出正确的判断。特别是对于失实反映干部作风的问题,一方面向信访举报人陈述事实真相,做好政策解释,疏导其情绪,另一方面对被反映人“咬耳扯袖”,做好提醒教育。(代云龙  何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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