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把握“三关键”提升审查谈话质量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7 14:30:04
编辑:盘龙—孟庆毅
转隶融合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深化落实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新要求,归纳总结谈话技巧,探索新形势下的审查谈话方式方法,有效地降低案件申诉率、提升执纪审查的质量。
第一关键:强化证据标准来谈话。立案审查后,案审部门在立足案件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运用刑事诉讼标准进行审查谈话。一是从初核起即强化证据意识,围绕证据进行谈话。认真研究案卷证据材料,通过刨根追问、穷尽辩解等谈话方式、防止谈话对象可能出现翻供与辩解的问题,保证供述稳定。二是根据主客观证据印证进行审查谈话。不轻信孤立证据或单一口供,依托外围信息、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进行审查谈话,以固定主观证据。三是梳理证据一览表引导审查谈话。对案件的笔录、书证进行梳理,制作案件证据一览表,综合分析比对证据之间的印证力,确保审查谈话有力进行,防止出现“空洞”“寡淡”现象。
第二关键:做好程序保障来谈话。除增强证据意识外,还加强了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完善谈话程序保障工作。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政策,坚持依纪依规严格谈话程序,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错误事实的申辩,切实维护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谈话过程中不指证、不胁迫、不诱供,通过审查谈话将纪律条文解释到位、纪言纪语运用到位、思想工作深入到位,促使谈话对象向组织交心,如实讲清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谈话保密制度,审查谈话笔录由案管室收回存档,并控制案件审查谈话工作事项知悉范围,严禁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谈话资料。在今年办理的民警荆某某、王某、何某某受贿一案中,从案审谈话完成到法院审判环节,他们均表示认罪悔罪,没有出现翻供和反复。
第三关键:利用转隶融合来谈话。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人员结构,做到案审室既有纪委的同志又有检察院转隶同志。发挥纪委同志比较熟悉党章党纪党规的特长,在谈话中善用政策攻心;发挥检察院转隶同志比较熟悉法律法规、职务犯罪具体构成标准的优势,在谈话中擅长结合刑事诉讼固定谈话证据。促进转隶融合、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齐心协力提升审理谈话质量。2018年至今,区纪委监委案审室谈话开展了24件40人,均取得了良好的谈话效果。(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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