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四举措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4 09:18:26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执纪审查工作新态势,采取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完善制度建设、全程留痕、跟踪督办等举措,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不断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1至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1件37人,采取留置措施3件6人。

广泛收集线索。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功能,不断完善“信、访、网、电、新媒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面向社会公布区纪委监委接访地址、举报电话、网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开通“12388”网络举报平台,线索举报更畅通、便捷;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采取带案下访、到基层走访等方式,因案施策,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加强与审计、财政、公检法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织密制度篱笆。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定,及时修订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流程,坚持“一个入口,一个出口”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归口受理,对涉及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单独建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流分办,按程序审批后移送承办部门,确保文件不过夜。

过程留痕备查。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管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履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审批手续,管理处置各环节均由经手人员签名,完整记录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处置材料按要求归档,全程登记备查,做到笔笔有踪迹、件件有说法。同时,严肃问题线索处置归档、查阅和保密工作要求,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跟踪督促办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定期对问题线索台账进行梳理汇总,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通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密切与各承办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实时跟踪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全面跟进线索处置情况,严格办理时限。对即将超期的及时提醒;对已超期的查清原因,跟踪办理延期手续情况;对超期较长仍未有结果的发书面催办、督办通知,实行动态管理“清零”,抓实问题线索处置闭环管理关键一环。(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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