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2 16:00:19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思想教育,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职责,日常监管得到了加强,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提升。
强化思想教育。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精神之钙”,统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凝聚奋进力量,明确前进方向;利用“掌上盘龙”手机APP、“微观盘龙”微信公众号、“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适时转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党的创新理论,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敢于监督执纪问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干部职工请假报批规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使干部队伍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走心家访”促清廉家风。严格落实《盘龙区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工作制度》,通过家访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和“八小时外”等方面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干部职工家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
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全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去向报告和报备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严查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形成日常监督管理新常态,有效防止“灯下黑”。注重紧盯违纪苗头,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注重从行为上严格管理,严格落实《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通过发送廉政短信、以案释纪、通报曝光等手段,解决“我行我素”的问题,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严的氛围下工作和生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阳文斌)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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