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1—7月立案审查21件28人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2 10:46:42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执纪审查的生命线,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让查办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采取开展专题培训、外派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章、监察法、云南省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系统领会法规制度的精神和要求,严格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举办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知识业务培训班,由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六个纪检监察室等业务科室主任轮流授课。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各派驻纪检组全体成员、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紧盯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由案管室牵头,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6个纪检监察室、11个派驻纪检组等单位、部门已办理的问题线索、立案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标准是否得当,案件办理过程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合规,证据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是否正确使用调查措施,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准确,是否正确适用党纪和法律法规,结案处理是否恰当,党纪政务处理是否落实到位,办案文书是否规范,涉案款物的收缴、管理、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严把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紧紧围绕依纪依规办案审案这个中心,以程序合法保障案件质量,维护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在问题线索排查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及移送起诉等各个关键环节都要求严格办案程序和审批手续,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贯穿于审查调查的始终。

1至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21件2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12人);结案13件19人(给予党纪处分7件8人、给予政务处分3件8人,免予党纪处分3件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件4人。(刘飞燕  冯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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