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多措并举开创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新局面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0 16:20:30

编辑:官渡—杜若珊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聚焦群众满意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和效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6件,同比上升35.2%,其中,本级受理76件,上级转办交办220件。

适应改革“新形势”。定期组织召开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培训会,认真分析研讨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实施后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办理,提高上级转办交办件、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质量,认真落实随机抽查、通报情况等工作制度,加强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

提升能力“破瓶颈”。针对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把脉问诊、析因解难”,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培训,着力破解各类制约因素,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水平。积极参加省、市区纪委举办的信访举报业务培训,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6次集中培训,邀请高校专家教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监察体制改革纪法衔接、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处置等内容的授课,进一步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畅通渠道“零距离”。不断优化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多种信访举报渠道;运用“廉韵官渡”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收集民情信息,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充分发挥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利剑”和“探头”作用,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依托纪检监察“五级联动”平台,发挥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四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加强同信访、民政、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横向协作,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本级受理的76件信访举报件中,来信40件,占52.6%;来访23件,占30.3%;来电5件,占6.6%;其他8件,占10.5%。依托云南省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549件,办结1535件,办结率99.09%。

规范程序“全留痕”。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对象,完善工作流程,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流转和反馈等全过程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做到处置明晰、责任明确,确保各个环节全程“留痕”。对信访举报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转办,对于实名举报、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重点信访举报件及时交办,做到分流转办及时、准确、规范。同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汇聚强大工作合力,实现全区信访举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强化督办“无积压”。信访室每月对委局机关、派驻纪检组和街道纪工委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适时跟进调度,采取催办、督办等方式,“定时”提醒,加强各环节掌控,防止丢件、压件、漏件现象发生。紧盯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社区“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重点梳理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对久拖不结、办理时效超期等问题予以通报,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分析研判“后半篇”。建立信访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关注信访举报总体趋势, 研判信访举报总量、内容、表现形式、突出特点的变化;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大数据”,聚焦集体访、异常访、常年访和涉及脱贫攻坚领域、基层微腐败的重复件、实名件、联名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好重点人员、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的专题分析,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及时提供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监督执纪和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李霓 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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