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启动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15 16:00:06

编辑:嵩明—王瑞华

8月13日,嵩明县召开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标志着我县第六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本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4个部门(单位)、1个县属投资公司和2个村委会党组织进行巡察。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推进会培训会精神;宣布了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和任务安排;对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第四轮巡察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一个巡察组和四名巡察干部进行了表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萍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要严格按照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的新部署,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制定了巡视工作五年规划(2018—2022年),以及省委、市委新修订的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坚决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本轮巡察要牢牢把握“九个围绕”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原则,强化纪律、压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全力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把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脱贫攻坚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执行深化机构改革纪律情况,以及前几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行业领域个性问题都纳入巡察重点。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监督全过程,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使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办要指导好第六轮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抓实第四、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党内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监督。

动员结束会后,邀请县扶贫办主任张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陶云坤、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卫平为县委第六轮巡察4个巡察组全体人员、县委巡察人才库全体人员、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作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

巡察期间,4个巡察组均开通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二维码。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杨春发  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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