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1-7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87人次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13 16:41:29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盘龙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7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7人次,占比分别为66.67%、8.05%、21.84%、3.45%,“四种形态”结构进一步优化。
常态约谈“传责任”。紧紧扭住监督执纪的“常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通过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提醒作用。1-7月,共约谈党员干部 1583人次,其中,预防提醒谈话1510人次,询问示警约谈22人次,纠错诫勉约谈1人次,问责处分约谈50人次。
警示教育“促自律”。开展以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阅读一本廉政书籍、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影片、组织一次监察法专题辅导等“十个一”活动,以活动为抓手,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26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决不姑息》《斩断扶贫祸根 守护幸福之路》等影视资料,弘扬社会正能量,时刻敲响警示钟;全区各单位(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到昆明市纪律教育基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纪律教育;不断创新廉政文化教育形式,在拓东街道打造由引言碑、钱沣生平事迹、正气歌、状元楼、石栏浮雕墙、真庆观等12个廉政“特色景点”构成的廉政文化长廊,为居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提供接地气的廉政文化“大餐”,营造浓厚反腐倡廉氛围。
宽严相济“强震慑”。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精准量纪量法,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对一般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通过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发挥好第二种形态的惩戒功能;对严重违纪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通过果断运用监督执纪的“少数”态,防止党员犯罪,发挥好第三种形态的挽救功能;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依纪依法立案审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肃,发挥好第四种形态的震慑功能,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孟庆毅、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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