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今年来37名村干部因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被查处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13 11:31:43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今年以来,寻甸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心下移,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突出重点,线索收集多元化。通过接待来信来访、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到自然村、设立微信“一键举报”等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多维举报受理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编织无死角式监督网;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及时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9件;运用领导接访、预约走访、双语下访、微信受访“四访”模式,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线索摸排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今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解决扶贫领域群众诉求2586件,办结2579件,正在办理7件。
紧盯问题,重拳反腐常态化。将基层“微腐败”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打通监督执纪 “最后一公里”,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抽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单位人员,组建1个执纪执法组和14个督查组,深入全县16个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直单位开展“蹲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整改。3月份以来,共向乡镇(街道)下发问题反馈通知12期、整改通知32期;对6个乡镇党委、政府以及1名督查组组长、1名副乡长、13名村组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压实责任,严肃问责长效化。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用好反腐这个“利器”,以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为效果指向,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 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高压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83个,查处村干部37人,其中,党纪处分15人,问责22人;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1批19起38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张兴吾)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