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构建“四严”措施护航扶贫工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13 16:17:26
编辑:晋宁—张亚云
脱贫攻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把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严要求、严检查、严教育、严考核”的四严措施全力护航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严格要求,传导压力压责任。晋宁区纪委要求全区8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8个派驻纪检组按照昆纪发〔2017〕6号文件及五项机制有关通知要求,逐月对乡(镇、街道)、联系单位所涉及的开展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同时要求区纪委驻区水务(滇管)纪检组要加大与各乡(镇、街道)、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其各分指挥部的对接联系,对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联络员传导压力、明确责任,要求各乡镇、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
严格检查,“双检查机制”促工作。晋宁区纪委以晋纪办发〔2018〕3号文件的形式建立了督导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双检查机制”。由区纪委驻区水务(滇管)纪检组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每月紧盯六项指标(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督办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群众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评价等情况,加大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督促指导,督导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由区纪委1名领导任组长,8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8个乡(镇、街道)从本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为成员,组成常态化监督检查组,适时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调研督查。
严肃教育,典型案例引警示。以公开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教材,对各单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通报《中共昆明市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中共昆明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通报《2018年3月份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起》,让各乡镇、各部门从上述情况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工作纪律及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同时,开展了“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主体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用“前车之履”来引起“后车之鉴”,真实再现违纪违法者接受改造的“心路历程”,让党员领导干部感同身受引警示。
严格考核,追究责任“双问责”。晋宁区纪委将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年度考核机制。以张家口市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受到严肃问责为镜鉴,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部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实施“双问责”: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纪检部门的责任。(童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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