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13 16:10:43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年来,富民县纪委监委通过督查问效、明纪立规、清风进企系列举措,严厉查处涉企违纪违法案件,以“执纪必严”倒逼干部廉洁自律,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划红线”明纪,“清风进企”促廉政。印发中共富民县委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划出纪律、规矩“红线”,坚持政商交往“亲不逾距、清不疏远、双向通畅、界限分明”。用好督查“利剑”对涉企腐败行为“零容忍”,筑牢政商交往“防火墙”。6月下旬,中石化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60余名中层以上国企负责人到富民县纪律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听取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讲授题为《严明政治纪律 忠诚履职担当》的廉政党课,进行党纪党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将廉洁文化根植于企业文化之中。

聚焦“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零容忍”。严查“官商勾结、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经济、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打造敢挑重担、务实敬业、清正廉洁、勇于担责的党员干部队伍。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96128”热线电话、“12388”信访举报电话等平台,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沟通工作机制。畅通非公有制企业投诉通道,及时受理、处置政商交往中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和线索。坚持对政商交往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以“纪”安商,坚守政商交往底线。创新政商关系新理念,用“亲”“清”二字开创政商关系新境界。增强企业家守纪律、明规矩意识,实现非公企业参政议政经常化、政企沟通常态化、勤廉学习规范化。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干部交往行为,要求党政机关干部在与非公经济人士交往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严守政商交往底线,严禁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行为。涉及政商关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有拉拢腐蚀、围猎党政领导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

严肃问责,护航政商交往阳光透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末梢梗阻”的整治力度,打通政策落实中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1个,党纪处分1人;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处问题7个,党纪处分1人,问责处理6人、约谈诫勉9人;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查处问题4个,问责处理8人。(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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