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领导干部未按规定请销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13 16:05:04

编辑:五华—王永权

五华区把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离昆报备制度作为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自年初以来共计完成237名科级领导个人请假、116名科级领导集体请假、30名科级领导节假日离昆的报备工作。

明确请假范围,保证制度规范。结合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请假外出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印发了《五华区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全区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节假日离昆报备的范围、程序、纪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引导和督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节假日离昆报备制度。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专题学习制度条例,使全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请销假制度和离昆报备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的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明确审批权限,保证程序规范。对请销假程序和节假日离昆报备进行细化。全区科级以上区管领导干部因公离岗参加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参加会议等时间超过2天(含2天)的,因私请假时间超过1天(含1天)的均需书面履行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应提前3天,坚持逐级审批的原则,党群部门主要领导请假,经区级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审批;政府部门党政正职请假,经区级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报区长审批;街道党政正职请假,经区级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区委书记审批,办事处主任报区长审批。区委常委部门,区人大、政协机关各委室,区法院、检察院,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的科级领导报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其他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报区级分管领导审批。多位领导干部因公离岗进行学习、培训、考察或者开展其他公务的,可采取集体请假的方式进行报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离昆的,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备案,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程序报批,领导干部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应以口头或电话的形式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

明确工作纪律,保证制度落实。把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离昆报备制度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严格遵守准假时间,不得擅自超假。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落实请销假制度的检查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领导干部未按规定请假,擅自外出或超期不续假、不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确保请销假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张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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