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抓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立案查处11件问责13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08 15:11:14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寻甸县按照“边督边改,立督立改”的要求,强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

该县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严明纪律要求。

为确保环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单销号。凡发现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包庇袒护、敷衍塞则、妨碍调查、阻碍整改、抓环保工作不力以及“假装治污”等情形,严肃追责,实名报光,绝不姑息。与此同时,统一管理督查组和市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对交办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典型问题进行直查直办,对“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抓环保工作不力等情形严肃追责,对压案不查、查办案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严肃追责是强化不敢的震慑,问责板子打下去,把责任的担子挑起来,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促进环境保护常态化、制度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四个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寻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据悉,此次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寻甸县有关大气、水、垃圾多个类型投诉举报件19批次26件,涉及9个乡镇和12家县直单位。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认真做好问题复查、复核工作,达到处罚条件的,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杜绝敷衍搪塞、避重就轻、以改代罚、久拖不罚等情况,严防投诉问题反弹、回潮,始终保持铁腕治污、利剑斩污的高压态势,对达到责令整改条件的,立即下发通知督促整改;构成违法的,坚决进行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11件,责令整改10家,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处罚款共计93万元。全县环保督察共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问责13人,提醒谈话18人,批评教育13人,1家单位给予通报问责。(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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