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力 31名责任人被约谈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01 17:22:36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严格抓好“第一种形态”的监督落实,年初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发出《关于提醒报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的通知》,再次明确“第一种形态”填报对象、报送内容、报送要求,特别强调“如连续两个季度逾期不报或零报告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或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谈”。目前,仍有部分领导干部连续两个季度出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零报告”。
“严管就是厚爱”,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具体化。近期,富民县纪委监委4个派驻纪检组、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对“第一种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出现连续两个季度“零报告”的13家单位3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看似在抓小事小节,实则体现在时时处处,能够有效的遏制腐败增量。作为单位领导,如果总是担心会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红脸,认为在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抹不开面子张不开嘴去提醒谈话,这是一种缺乏责任心不敢担当的表现”。
被约谈的责任人充分感受到了县纪委监委的良苦用心,大家心悦诚服,纷纷表示:“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谈话的过程就是提醒警示和批评教育的过程,促使我充分认识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性。只有早提醒、早教育、常体检、防未病,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守好整片‘森林’的健康。”县纪委监委要求被约谈干部提高纪律认识、慎独慎微、严于律己、履职尽责。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抓早抓小守住‘第一种形态’这道关口,才能防止好干部不小心变成违纪干部,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贯彻落实。今后,县纪委将探索更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方式方法,延伸监督触角,加强日常监管,努力把‘第一种形态’用好用活用实。”县纪委副书记强调。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796次,书面检查6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6人。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41人,第二种形态处置9人,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6人。监督执纪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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