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严抓环保督察 守护“绿水青山”13人被给予通报问责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01 17:12:29
编辑:寻甸—李秋仙
寻甸县纪委县监委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针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按照“边督边改,立督立改”的要求,强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
坚持严抓共管,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结合“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模式,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和问责追责原则、情形、方式,督促涉及单位、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项对标整理,提供文字精练、数据详实、内容准确的办理情况报告和相应支撑材料,严防敷衍办理、交差了事的情况,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聚焦交办清单,强化督促整改。此次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有关大气、水、垃圾多个类型投诉举报件19批次26件,涉及9个乡镇和12家县直单位。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认真做好问题复查、复核工作,达到处罚条件的,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杜绝敷衍搪塞、避重就轻、以改代罚、久拖不罚等情况,严防投诉问题反弹、回潮,始终保持铁腕治污、利剑斩污的高压态势,对达到责令整改条件的,立即下发通知督促整改;构成违法的,坚决进行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11件,责令整改10家,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处罚款共计93万元。
严肃问责问效,强化惩处震慑。县纪委监委依照《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要求,紧盯主责主管部门,对交办、整改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完善、没有按照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的;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对环保督察过程中办理进度滞后、整改缓慢、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全县环保督察已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问责13人,提醒谈话18人,批评教育13人,1家单位给予通报问责(舒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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