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做足“功课”确保巡察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30 17:36:27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确保每轮巡察真正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推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嵩明县委巡察办在巡察前积极做足准备“功课”,督促指导各巡察组有序推进巡察工作。

注重学习,突出实效。巡察强调的是政治性,必须在巡察中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注重思想武装。县委巡察办认真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十九大对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的学习和交流,弄懂吃透文件精神。注重思路方向。牢牢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对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在巡察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注重工作实效。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办在工作中加强调研走访,认真分析全县各单位部门的情况,特别是在班子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全年开展巡察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强化督促,落实整改。巡察的结果运用要归结到整改落实上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跟踪是每轮巡察结束后的重点工作,不能让巡察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及时组织巡察组对前第四轮巡察情况进行反馈,要求被巡察巡察单位在十五日之内制定整改方案,并依据整改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突出整改监督检查,联合巡察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查督办,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今年以来针对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任务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36条,纠正整改偏差21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12次,向派驻纪检组了解情况8次,对4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提醒7次。

立巡立改,提高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整改为基本要求,在巡察进驻期间,严格执行《嵩明县巡察发现问题办理办法(试行)》,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情节轻微、性质单一且通过被巡察单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发出立行立改建议书,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在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向9个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建议书17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进驻期间整改问题8个,完善工作措施7项,上缴违规资金7万多元。

创新方法,提升水平。充分运用通信媒体,创建信访举报“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就能不限时间和地点与巡察组进行交流,方便群众提供问题线索。以漫画形式形象反映了十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直观明了的宣传,利于在巡察中对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创新巡察方式提高巡察效率。在第五轮巡察中首次采取1托N的方式,首次提出对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巡察。创新体制机制,在借鉴省市经验的同时,加大本级的制度创新力度,目前对《巡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对《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部门协作机制》完成了起草,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杨春发 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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