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委突出“四个抓手”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29 21:04:17
编辑:晋宁—张亚云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节”问题,而是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区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晋宁区纪委采取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等四项措施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增强了干部监督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区纪委及时转发了《关于按继续填报要求填报晋宁区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要求48名实职副科、正科级领导干部(含改非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同时加强对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报告表中包括因私出国(境)、工资、房产等8项家事、6项家产共14项填报内容的具体填报要求,为组织好填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加强氛围营造。向填报人员发放了《晋宁区委组织部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的一封信》、《填写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注意事项》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辅助材料,广泛宣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纪律责任、填报要求等,对填报中容易漏报、错报的事项及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调整内容进行了强调,增强了领导干部报告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程序步骤为抓手,确保真实客观。明确报告要求,报告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确保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客观准确;明确填报范围,所有实职科级以上干部(含改非领导干部)均须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明确专人负责报告工作,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确保了报告内容真实、准确,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
以严明纪律为抓手,要求动真碰硬。要求从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能泄漏报告表的有关填报内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由专人集中报送区委组织部,确保了填报内容的保密性。同时要求填报对象按时如实报告,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绐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截止目前,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已基本结束,48名实职副科、正科级领导干部(含改非领导干部)认真填写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下一步,区纪委将结合此次全区科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审核情况,对晋宁区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作进一步更新,切实增强了干部监督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张燕 武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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