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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对34名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28 18:25:26

编辑:盘龙—孟庆毅

“经盘龙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经盘龙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盘龙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杨宪荣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以免重蹈覆辙……”这是盘龙区纪委监委向受处分人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时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治本功能,改变以往单一宣布处分决定的做法,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都会到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大会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使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努力取得党纪政务处分与警示教育“双轮驱动”效果。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对症治疗”和“因人施教”,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制定出台《对2017年度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档案,与受处分人员交心谈心,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我们还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紧抓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庆日、重点人员,充分利用省、市纪委监委网站、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多角度、全方位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发挥典型震慑作用,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盘龙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对34名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处分期满提醒教育41人次,恢复4名干部的党员权利。(罗婷婷、和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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