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第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8个问题线索16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28 17:52:34
编辑:嵩明—王瑞华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嵩明县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4月16日至5月15日,嵩明县启动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按照“六围绕一加强”的要求,聚焦巡察监督内容,探索巡察工作模式,采取“一托二”巡察的方式,对7家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和2家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8个,问题线索16件。
紧扣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嵩明县委准确把握工作节奏,迅速部署开展十九大以来的首轮专项巡察,并对全县巡察人才库人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专题业务培训。在巡察中,巡察组围绕六大巡察专题,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在巡察组进驻期间,要求被巡察单位立巡立改问题10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先后制定了《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嵩明县巡察发现问题办理办法(试行)》、《嵩明县巡察干部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
紧扣政治巡察重点。嵩明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神圣职责,在工作中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政治体验,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和要害,切实把被巡察单位最重要的“穴位”点准,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切实做到找准问题、挖深问题、证实问题。第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8个,查找问题线索16件,并全部移交案管部门。
紧扣全覆盖任务。为确保一届县委任期全覆盖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和《中共嵩明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稳步有序深化政治巡察,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目标。本轮对县教育局、县民政局、东北街居委会等9家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边巡边改、立察立纠,按质按量完成巡察监督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全覆盖任务23个,占总任务数41.8%,确保按时序计划完成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任务。
紧扣巡察整改实效。本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及时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迅速启动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整改内容及要求,逐个过筛、一个不漏,在15天内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确保全面自查自纠到位。同时,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上几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巡察整改落实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进行问责,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免职处理的免职处理,绝不姑息,确保通过巡察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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