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2018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人次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27 15:32:38

编辑:呈贡—郭春华

2018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将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一体化推进,且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一以贯之,把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动辄则咎,坚持抓早抓小。区纪委监委要以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抓好各项专项检查及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四风”“小金库”等情形死灰复燃。同时,积极协助同级党委通过综合采取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纠错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对党员、监察对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提醒与纠正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甚至违法犯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2018年上半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合计881人次,其中,提醒谈话835人次,约谈24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2人次,涉及谈话内容合计993项。

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通过制定下发纪律审查考核办法压实责任、深挖细掘“案中案”拓展线索渠道、重研判勤请示提高办案人员本领等方式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六大纪律”、国家监察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综合考虑违纪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给出恰当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打消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和观望念头。2018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审查调查24件25人,同比上升60%;处分12人,同比上升200%。

坚持“四轮驱动”,实践“四种形态”。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的同时,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管住一般违纪违法向严重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发展的“中间地带”,同时不放松第四种形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达到减存遏增的效果。通过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协同稳步推进保护好“森林”健康、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的伟大建设工程。2018年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次,占处理总数的66.67%;第二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处分总数的12.82%;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占处分总数的2.56%;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处分总数的17.95%,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陈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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