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2018年1至7月处置问题线索147件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26 15:37:09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8年1至7月,晋宁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47件,同比上升60%,其中初步核实59件(次)、谈话函询94件(次)、暂存待查0件(次)、予以了结127件(次),立案审查21件28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稳步推进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实行集中管理,查清线索存量。今年3月,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对各部门尚未处置或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认真执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共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11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明确处置方式和工作要求,更加科学地分类处置。特别是抓好检察院转隶前掌握的问题线索的摸底和移交工作,区纪委监察委接收线索22件纳入线索库实现集中统管。
加强动态管理,防止线索积压。为实时全面把握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区纪委监察委对各部门问题线索实行菜单式管理,纪检监察室每周五与案管室进行对账更新,综合考虑纪检监察室的分工联系情况、工作量、人员等因素,及时将问题线索进行分流处置,部门间协同作战,确保线索资源和执纪资源合理调配,做到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
强化重点督办,确保按期办理。为确保问题线索按时办结,各部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较多、处置进展缓慢的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函23期,推动重点关注问题线索的办理进度。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察委各纪检监察室办结问题线索26件,其中谈话函询5件,初步核实20件,予以了结1件,暂存待查0件。
规范线索处置,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用严谨、科学、规范的程序保障实体的客观和公证,以云南省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为行动指南,在问题线索排查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及移送起诉等各个关键环节都要求严格办案程序和审批手续,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今年以来,有序开展“走读式”谈话78人(次)。(冯冬冬 刘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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