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打通群众诉求“末梢神经”,办结“五级联动”群众诉求2170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20 10:37:15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五级联动”平台“互联网+”监督优势,采取“五个一”措施,持续强化群众信访诉求受理、办理及答复反馈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五级联动”脱贫攻坚平台和群众诉求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170件,办结217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8%。
一级抓一级明责任。制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工作办法》,对全县“五级联动”平台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分级设置系统管理员、监察人员和信息处理办理人员。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对五级联动平台运行工作负总责;县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为五级联动平台管理员,负责全县五级联动平台的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纪(工)委分别明确一名监察人员及一名办理人员,直接对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五级联动”工作负责,各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办理人员,负责本级平台的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对一指导强培训。针对各镇(街道)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实际问题,明确县纪委信访室负责适时对镇(街道)纪(工)委诉求办理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各镇(街道)纪(工)委每月组织村级平台管理人员进行“一对一”辅导,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业务问题,确保每个村(居)委会诉求录入人员熟练使用监督平台,确保扶贫领域群众诉求应录尽录,切实做到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全覆盖。
一日一检查促整改。实行“一日一查”制度,由县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专人负责每天登陆五级联动平台,对全县群众诉求件录入情况进行审核及质量把关,纠正镇(街道)、村(居)委会录入诉求件存在问题和工作偏差,并要求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及时、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方面的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月一通报严追究。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对三镇两街道“五级联动”信息录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严禁只录不办、超时限答复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严格按照“五级联动”信息录入程序要求,及时录入、及时办理。对连续2个月存在“零受理”的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委会,分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3个月存在零受理”“零录入”的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委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连续2个月录入排名靠后2名的镇(街道)纪(工)委,分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
一件一成册建档案。全县各诉求中心、诉求点接到群众诉求件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诉求信息规范录入监督平台登记卡。并自受理群众诉求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群众诉求件的分流、转办,7个工作日内完成诉求信息办理工作,特殊情况下延长至15个工作日。办理结束两日内将办理结果录入平台。办理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诉求人进行反馈,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书面、电话、口头、会议等方式进行。每件群众诉求件办理结束后及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陈敏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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