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探索规范“微权力”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9 16:27:31

编辑:嵩明—王瑞华

   集体资金怎么使用?工程建设的钱如何花的?补偿标准有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这是村民最关心的事情。如果村委会决策不民主、财务公开不透明,村委会班子就得不到群众支持。为了破解这一问题,嵩明县纪委划定“微权力”履职“跑道”,让“微权力”规范运行,最为重要的,就是在“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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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镇大树营村实行村务公开后,村委会每花1000元钱都要进行公示取得群众认可、每推进一项工程之前都要听取村民意见……这样的公开公示制度让群众“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极大地改善了干群关系,也让上级纪委监督管理更为轻松。

钱花哪儿了?发票晒出来

2016年4月,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进行了换届选举,新的村党总支书记是年仅36岁的何亚雄。作为村民选出来的“当家人”,何亚雄一上任就开始着手治理大树营村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对村班子意见多。

何亚雄组织村两委开会研究问题找病因,发现群众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村委会决策不民主、财务公开不透明、村民对集体资金管理没有知情权等方面。

大树营村地理位置特殊,村里腾挪土地为3条高速公路和2条市政道路建设助力,也是因为征地拆迁村集体经济留有一些结余款,但是有多少钱?钱怎么用?钱花哪了?村民没有渠道获知,也就与村委会产生了一些隔阂。

新班子组建后,何亚雄深知必须要打破以前的模式,让村委会运行不再有漏洞。找准病因就对症下药。在杨林镇纪委的指导下,大树营村全面进行三资管理公开公示,每季度对村委会经费收支的所有往来票据拍照、复印,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开,第一次公开时,公示栏还引起了村民的围观。

“村委会要支出1000元钱,发票都会贴在公示栏上让群众检查。”何亚雄告诉记者,村委会用款有着明确的流程,经手人要请示村两委班子,同意之后才可以用款,流程结束后发票和流程依据都进行公示,每张发票旁边的“用款说明”上都有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决策谁来做?大家说了算

除了村委会和村小组的收入支出账目,村里的大事都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和集体商议,村两委商议账目或事项、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三个决策环节缺一不可。而这个环节中,村民代表的意见具有决定性。

大树营村委会大树营村小组约2公里的村内硬化道路较为狭窄,仅有3.5米,加上这条道路沿线有1所小学、1所幼儿园,一到上学放学的时间,道路拥堵就会寸步难行。村小组提议加宽道路,村两委开会商议同意村小组的意见,但是加宽道路需要20多户沿线村民同意,一些村民有了反对声音。

“反对声音主要是担心补偿金没有统一的标准。”何亚雄明白,老百姓并不是真心要阻拦修路,而是担心补偿标准不透明。为此,村委会根据修路所涉及拆迁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反复测量,古井、厕所、围墙、厨房等所占区域和面积都进行了公开,每个人都能看到谁家占了多少、补偿多少。同时,在工程开展前,工程队人数、设备、建设金额和物料采购的清单和票据公示打破了一个季度一次的常规操作,实行实时公示,公示一个月大家没有疑问才确认开工修路。

在大家的合力配合下,道路扩建工程1个月完工,平均加宽了1.5至2米,建设资金和赔偿资金都由集体资金来支付。“这是换届后新班子干的第一件事,修路之前村民对我们还存疑问,但是路修完,老百姓觉得我们‘不一样’。”

为啥要公开?微权力须约束

从加宽道路这一件事开始,大树营村委会每做一件事都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从村委会建设微型消防站工作经费到征地拆迁补偿款都清楚明白。

“群众最关心村委会财务问题,其次就是基础设施建设。”何亚雄介绍说,大树营村小组要实施饮水工程,将村内明沟引水转变为更为安全的管道接入水池,村民关心工程质量,更关心钱是否都用在工程上。“只有看得到全部细节,才能够打消疑虑。”

大树营村的每一件事情,都被群众看着、参与着,要让老百姓看得懂,何亚雄要求把笼统的结论分解为细项,村民们在事件实施的过程中全程参与并监督。让村民知晓财务使用和监督村委会“三中一大”履职表现,村务公开让大树营村收获良多。

杨林镇纪委书记李坤表示,通过纪委监督发现,大树营村换届后,至今没有出现一件信访件,而此前大树营村一年的信访件在杨林镇排名第二位。“制度就是让村务公开和监督有法可依,将‘微权力’关进权利的笼子。”

李坤说,村级信访一直比较突出,较多的信访反映问题与村监委履职尽责不到位有关。如基层村组干部民主意识不强,滥用手中“微权力”,执行“四议两公开”不到位,处置集体“三资”时决策不民主、程序不透明,账务、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不详细等,针对这一“顽疾”,纪委制定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9项制度,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权、建议权、审核权、调查权、质询权、反映权、召集权、评议权8项权利,努力建设敢为群众代言、办实事的“村纪委”。

同时,嵩明县纪委在全县推行《嵩明县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梳理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账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村务、救灾救助、村民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人员聘用、服务村民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52项办理流程图,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基本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公开让群众‘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改善了干群关系,也让上级纪委监督管理更为轻松。”李坤说。(嵩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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