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抓实主体责任监督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9 15:15:07
编辑:晋宁—张亚云
近日,晋宁区制定了《2018年区纪委区监察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方案》,通过区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谈话体现严管厚爱。通过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准确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严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情况的常态化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让严管厚爱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晋宁区明确每年与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以上谈话,与区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一般在任期内谈1-2次,本次谈话确定了8个乡(镇、街道)、2家管委会及17个区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共计27名谈话对象。
谈话促进履职规范。谈话内容涉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反腐倡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以及执行各项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的情况等七方面的内容,在谈话过程中明确各级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并追踪落实情况,促进各单位“一把手”严格规范履职。
谈话督促整改落实。在实施谈话过程中,对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全面分析,由谈话对象对照谈话内容查找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区纪委负责人汇报;区纪委负责人针对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工作要求;谈话对象就区纪委负责人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自查的问题,谈谈如何进行纠正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罗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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