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通知】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8 15:18:00
编辑:寻甸—李秋仙
【约稿通知】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以强有力的作风建设落实好党的扶贫政策、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不放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省纪委网站拟以“压实责任 快查严处 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采用“圆桌对话”的形式,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谈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的认识体会和具体做法。请贵单位按照所列提纲认真准备,请以县纪委书记的身份进行回答。要求语言精练,措施具体,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工作实效,每个问题对应回答的字数不超过400字。请将文字材料和纪委书记近期正装照(蓝底)于7月18日12:00前发送至省纪委网站报送系统。联系人:刘泽琦,0871-63991042。
拟采访对象:昆明寻甸、昭通盐津、西双版纳勐海、普洱宁洱、楚雄双柏5个县纪委书记。
附:采访提纲
一、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不可小视。请您结合当地实际,谈谈纪检监察机关在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寻甸作为全国592个、全省73个、全市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是集“农业、民族、贫困、山区”于一体的贫困县,2014年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4万户12.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6.93%
。经过三年集中攻坚,截至2017年底,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2.6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35%,今年7月份已接受国家贫困县退出评估验收。
四年来,各级各部门投入扶贫资金达80余亿元,为保证每一分钱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寻甸县纪委持续开展“廉洁脱贫问效年”活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一线督促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坚决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等现象;二是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专项纪律检查,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三是严格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和驻村扶贫工作季度测评和末位召回制度,在全市首创驻村队员微信签到制度;四是创新建立“小红帽+党徽+明察暗访+帮扶”工作机制,派出10名纪检监察干部驻村帮扶,74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对帮扶,头戴小红帽,胸戴党徽进村入户宣传政策、了解诉求、倾听民意,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
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作风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扶真贫真扶贫,以更为扎实、更为过硬的工作作风投入新的扶贫战斗中去。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近年来,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廉洁脱贫这一主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创新建立“八个一‘+’”工作机制。寻甸县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建立 “八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周一安排:每周定期召开例会安排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一周一督查:成立县督查问效分指挥部和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实行精准化、常态化督查;一周一通报:每周例会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一周一销号:对通报的情况进行销号管理,挂牌督办;一月一专宣:持续开展廉洁脱贫“十讲”活动,营造廉洁脱贫氛围;一月一专排:每月对全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排查;一季一专治:成立廉洁脱贫问效专项纪律检查组,围绕资金项目、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年一专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互联网+”:在全市首创驻村工作队员微信签到制度,严格驻村队员管理。
(二)开展“廉洁脱贫问效年”活动。一是全面开展“廉洁脱贫宣讲行动”。在全县开展廉洁脱贫民族语言讲、廉洁脱贫基层巡回警示讲等“十讲”活动。组织25个宣讲团,深入全县16个乡镇(街道)、174个村委会以及县直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达6万余人。聘请15名彝语、苗语“双语”教师作为义务宣传员,到全县22个彝族、14个苗族聚集地区进行宣讲,近万名少数民族群众“零距离”接受廉洁脱贫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廉洁脱贫专项纪律检查行动”。成立廉洁脱贫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围绕政策落实、资金项目、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体检”。发现问题284个(次),提出整改建议24条,发出整改通知42份。三是从严从实开展“廉洁脱贫问效行动”。成立廉洁脱贫问效行动组,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及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三)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整治月”行动。寻甸县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整治月”行动,成立1个执纪执法组和14个督查组,深入全县16个乡镇(街道)、174个村(社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蹲点式”督查。今年以来,向各乡镇(街道)反馈整改通知44期,对扶贫推进工作不力的6个乡镇党委、政府和1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对6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停职反省。
(四)严格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寻甸县纪委通过召开推进会、实地督查、约谈提醒、通报排名等方式,压实乡镇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五项工作机制落地生根。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7件,移交督办和处置问题线索337件。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74个,党纪处分6件17人,问责15件23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10人,提醒谈话75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12批21起42人。
三、近年来当地扶贫领域查处和问责的案例,主要反映了哪些方面的问题?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手段多样、性质恶劣的特点,如何形成震慑并建立长效机制?
2017年以来,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44个,党纪处分19件37人,问责31件53人。按问题类型分,失职失责61人、虚报冒领19人、贪污挪用7人、优亲厚友3人。从已查处的案例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如,寻甸县扶贫办原主任李昌宏、副主任杨培伟工作失职问题。李昌宏、杨培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原因,导致2015年寻甸县发放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未按相关规定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寻甸永祥种植专业合作社、寻甸白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共计100万元;寻甸兴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寻甸鹏远牧业有限公司、寻甸仁德食品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申报材料,套取国家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共计42万元;2013年寻甸县职业高中承担的“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1500人”项目获证率未达标,仍给予验收通过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李昌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培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又如,寻甸县柯渡镇纪委书记徐伟君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问题。寻甸县柯渡镇木刻村委会2015年以建房资料费、贷款资料费等名义向农户违规收取费用,共计7千余元。徐伟君受到通报问责。
二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惠民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发放的过程中存在挤占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如,寻甸县功山镇八岔哨村原党总支书记高天辉挪用困难户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高天辉在任功山镇八岔哨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未将补助20户困难户的10000元按照要求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而是在未入账的情况下挪作他用。高天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又如,河口镇黑箐村委会副主任段兴亮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农户统计上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与其一起生活的女儿虚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骗取国家建房补助金4万元,非法占为已有。段兴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手段多样、性质恶劣的特点,寻甸县纪委对标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将2018年确定为“廉洁脱贫问效提升年”,2019年确定为“廉洁脱贫问效巩固年”,通过开展廉洁脱贫家风家教提升、廉洁脱贫作风建设提升、廉洁脱贫整改回头看提升、廉洁脱贫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提升、廉洁脱贫干部监督素质提升“五大行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洁脱贫宣讲活动,以接地气、入人心的方式把廉洁信号传播到千家万户,营造廉洁脱贫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到红色革命故里、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开展整改“回头看”机动巡察工作。紧盯扶贫领域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多轮次、机动式、点穴式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及时查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随机开展入户抽查行动。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每月从各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贫困村、1个扶贫工作队和5户贫困户,对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及行业部门帮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是定期开展接访下访活动。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员每月到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接访下访,听民情、访民意,排查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定期分析研判,对问题线索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检查督办。
五是用好用活微信智能版块。开展群众“随手拍行动”,发现线索及时上传“清风寻甸”一键举报版块,形成“人人参与”氛围。实施驻村队员微信签到和在线“在岗督察”制度,确保驻村队员“不走读”。
六是切实落实通报约谈机制。坚持扶贫领域五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通报约谈制度,每月排名通报一次,对“零报告”和排名末位或存在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进行约谈提醒并督促限期整改。
七是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整治行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盯住关键人和关键岗位,对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不到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严查快处,以“零容忍”的态度保障作风建设提升。
八是率先启动分片协审制度。打破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把全县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每区各有1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1个纪检室对口联系指导,实行“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交叉办案”的联动工作机制,变“一根绳”为“一股绳”,有效避免“权利干预”、“人情执纪”现象的发生,切实提升乡镇纪委办案的水准和质量。
九是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扶贫领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曝光。坚持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印发至村一级,并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暨集体“三资”管理公开栏粘贴,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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