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组织开展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7 16:48:20
编辑:禄劝—杨庞华
为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禄劝县纪委监委精心筹备,组织开展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决“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的问题,不折不扣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整合精干力量,细化具体措施,在总结前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安排,加强对负责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检查抽查情况的督促指导。
明确时间节点,开展自查自纠。禄劝县纪委监委召集13个脱贫攻坚主责部门、8个派驻纪检组召开筹备会,就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抽查进行专门的研究部署。县纪委监要求委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梳理形成全面精准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问题及整改清单,实行“三顺一倒查”,即顺着扶贫项目查,从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从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查找不纠正不落实方面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督促县级各部门重点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跟踪监管资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发现问题以后是否及时处置整改,倒查在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和整改等环节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
县级重点抽查,迎接省市检查。由禄劝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组成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16个乡(镇、街道),13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对照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查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了“四到位”,即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全覆盖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要问题挂牌督办、提级直查,确保监督检查取得扎实成效。各乡(镇、街道)、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要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落实,规范档案资料,做好迎接检查检查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强化问题整改,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问责追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巩固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在检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对检查抽查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转变作风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厉问责追责。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并做好迎接省级重点抽查、市级交叉检查准备工作,并形成“一报告四清单”按时限要求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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