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7-17 16:30:1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7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四轮第三巡察组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2月8日第三巡察组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委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托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研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执行局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坚决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决策制度。

(二)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分工方案”“考核办法”3项制度,严格落实 “四种责任”,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规定内容,2018年上半年专题研究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纳入2018年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坚持每季度研判、每半年总结。三是专题调研市交通技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每月重点计划,纳入各部门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加强校内宣传平台管理。

二、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处于从属地位。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与局属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清单”“考核清单”,实行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三是配齐配强机关党总支班子,明确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委员兼任总支书记,由科级以上干部兼任总支委员和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四是责成市交通工程造价局深刻检讨、严格管理,并加强单位组织建设。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整改情况

一是局系统各党组织均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细化到月,如期推进。二是建立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对到届党组织预提示,对未如期换届党组织提醒督办,到期应换届党组织均已全面完成换届。三是实施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印发《党建工作手册》,严格党务公开,不定期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制定实施《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科级领导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试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五是以党支部为单位,专项检查2008年4月以来党费收缴情况,重新核算党员应交纳党费基数、比例并公示,对少缴、漏缴党费的党员严肃批评并全额补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坚持 “党费日”制度,堵住党费收缴漏洞。

三、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责任清单”,签订廉政责任书,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1次,每年年终由党委委员带队开展交叉考核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约谈领导干部制度,廉政约谈新任职干部,提醒约谈出现苗头性问题干部,诫勉约谈轻微违纪违规干部,问责约谈履职不力的干部和党风廉政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三是党委班子认真学习贯彻《昆明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按要求逐条进行述廉述责,坚持述廉述责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坚持开展科级干部会议述廉,接受监督。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和抽查核实力度,防止漏报、错报、瞒报。

(二)关于“纪委党内监督责任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以民主生活会前 “四必谈”为契机,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开展廉政谈话。二是抓好事前预防,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发送“廉洁自律一封信”,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廉政大家谈”,重要节点坚持明察暗访。三是贯彻执纪问效,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违法违纪人员依规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严禁办公用房超标“回头看”,对超标办公用房通过封格,调整办公室使用格局,增加办公人数的方式重新利用。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再次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纪律规定。三是责令市交通技工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联合办学文件规定,解除未按规定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办学关系。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梳理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针对内设机构变动、部分业务流程调整实际,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协助开展规则流程修订。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排查分析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制定和编制业务流程图,有条件的建立内控信息系统。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报销原始凭证审核管理,对附件不全、超标准等违规情况不予以报销。四是督促局属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细化使用计划,规范预算执行。五是加强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督促局属单位完善制度,严格请销假事由及审批程序,确保人员去向明、审批备案齐全,对违规请假并报销费用的人员严肃教育并责令全额退赔。

四、 干事创业发展精气神不足方面

(一)关于“抓纪律作风建设不力。党委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未严格落实‘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格,存在失管失察的情况”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调查,对违规操作、工作不力、失察漏管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对执法不严格、违反程序的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问责处理或暂停执法活动处理,并调离原岗位或开除。实时监督评议局属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保证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应急演练、应急值守,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议活动,抽检执法案卷,一经发现不合格案卷,启动行政执法追责程序,问责处理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

(二)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群众工作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对局属单位和基层一线全面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基层的联系指导。二是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对担当负责、攻坚克难方面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查摆,认真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措施,认真推进落实。三是对局属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指挥部待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调整工程概算后撤销。

五、 党委抓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方面问题

一是召开局系统整改专题会议,举办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调整局脱贫攻坚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二是积极落实挂包走访,局领导以身作则,组织全系统干部每月到户走访不少于2次,紧盯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帮扶。三是立足行业优势,开展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工作,为挂包贫困户提供汽车驾驶维修、船工船员、建筑施工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帮助就业;主动与相关部门、爱心企业对接,落实扶贫措施。四是制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规定》,强化驻村队员管理。

六、 民生出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不到位方面

一是依照《云南省旅游条例》,积极协助编制旅游运力计划,经行业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制定《昆明市旅游客运运力发展计划研究(2016-2018)》。二是制定实施《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旅客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暑期等接待高峰应急运力调配,满足民生出行需求。三是大力推动旅游客运市场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整运力投入方式,建立旅游客运车辆退出机制,拓宽旅游客运车辆服务范围。四是召开全市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出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投诉预警机制》等8项规章制度,健全行业服务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和行动方案。五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开通服务监督热线(96108、12328),并按照旅游市场每季度重点整治2—3次,每年集中整治不少于4次的要求,加强日常巡察和集中整治。六是按照《昆明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对主城区34家出租汽车企业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星级评定和百名优秀驾驶员评选。七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上报市政府审批,推动处置工作顺畅有序。八是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协调运转”的原则,与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应急保障协议,依托行业企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全面覆盖道路运输、公路交通、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九是研究我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类型特点及分布规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十是经批准增设城市静态交通建设管理处,专责推进主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信息化和运营管理,编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加快开工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

七、 招投标不规范方面

一是坚持“规范、公开、透明”原则,依法引入竞争机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依法依规选择合作单位,按程序上报,按程序招标。二是督促市公路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组织领导制度和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程序实施采购。三是加强岗位人员业务培训,熟悉掌握采购流程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并在实际中遵照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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