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7-17 16:30:17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7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区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2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区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组指出了我区存在的6个方面21个问题,并提出了下步整改工作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区委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及时组织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委农村工作暨东川区脱贫攻坚大会,原文传达市委巡察组对我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情况,并就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21个问题,从思想认识、干部作风、宣传发动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引导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正视存在问题,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为副组长的巡察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迅速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东办通〔2018〕13号);同时,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牵头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域整改措施的落实,责任部门“一把手”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

(三)严明工作纪律。区委始终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 从严从实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用好巡察成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担当,主动作为,高标准、严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截至目前,6个方面2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贯彻落实新时期脱贫攻坚政策方面”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确保我区脱贫攻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研究确定了2018年“聚焦‘脱贫摘帽’这一中心,围绕‘实力强,百姓富,生态美’三大任务,推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两个重点,夯实‘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三个基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幸福美丽新铜都建设新局面”的发展思路。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的开展,计划在2018年6月前,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已开展两期),确保所有党员干部做到“一口清”(家庭人口清、种植收入清、养殖收入清、务工收入清、转移收入清、居住条件清、就学情况清、健康状况清、帮扶措施清)。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东川区脱贫攻坚数据清洗工作方案》(东办通〔2018〕21号),针对大数据平台中还存在的信息不准等问题,正在开展全区脱贫攻坚数据清洗工作。二是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项目推进缓慢,红土地镇贫困户建房面积超标,整合补助过高问题,区易地搬迁脱贫攻坚分指挥部进行了一次全盘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三是成立4个农村危房改造督促检查组、7个镇(街道)督战组继续加大督促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3月30日,全区24186户(因易地搬迁等原因,危房总户有变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推进情况为:开工22528户,开工率93.1%;竣工17968户,竣工率74.3%;入住12639户,入住率52.3%。四是研究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引导、鼓励、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带动群众增收。制定印发了《东川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2018-2020年)》等4个产业发展政策,解决产业增收目标不具体、管理粗放问题。五是研究制定《东川区201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升、“送岗上门”服务、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清零、劳动力供需对接等10项活动。六是由区资金和项目审批分指挥部负责督促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拨付相应资金。七是研究制定《进一步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要求帮扶责任人增加入户次数及进村入户时间,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电话随访次数不少于4次。认真落实召回制度,2017年共召回队员33名(市级4名,区级29名),正常调整31人(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的3名,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3名,其他原因的25名),诫勉谈话的2名(季度考核排名末5位)。

(三)关于“党员干部遵守扶贫工作纪律作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东川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东纪办发〔2018〕4号),成立4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方式,开展自上而下的专项检查和责任倒查,对村组干部责任不落实、工作浮于表面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一并追究挂村领导及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14名督查未在岗的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其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无人值班的1名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了通报问责处理,并责令该镇的主要领导对该村的包村乡镇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四)关于“区委在实际工作中的实际效能方面”的整改情况。

建立了整合资金到位报告机制,将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向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报告,及时将资金分配到项目。2018年,共整合资金86,225.74万元,并全部分配拨付到资金使用部门,资金分配拨付率100%;各部门年底资金支出72,286.23万元,资金使用率84%,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958.38万元、支出53,083.54万元,资金使用率93%,达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控制在8%以内的要求,同时按照昆明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已于1月25日将各镇(街道)和部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结余结转资金全部收回国库重新进行了安排。对于工程项目存在多计价款、个别项目超概算过高、相关项目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核实核查,区扶贫办、区住建局、各乡镇已对标对表分别完成整改。

(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廉洁行动,落实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随机动态抽查、部门联动督查、纪律作风巡查等四项督查机制,对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级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随机抽查,要求各组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实行“月报告、季小结”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解决相关问题。2018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6次,发现问题18个。组织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随机抽查了53个贫困村、53个扶贫工作队和131户贫困户,对发现的23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二是严肃执纪问责,落实五项机制。建立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机制,协调区级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在日常工作、业务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线索进行排查、移交、处置。2018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158件,移交处置101件。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5个,处理38人,其中提醒谈话24人,问责11人,党纪处分3人。对典型问题共计通报1批次,问题2个,涉及党员干部2人。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于1月17日对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了责任提醒谈话,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的通知》(东纪发〔2017〕63号),对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情况进行专项量化考核,每个月考核一次,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按照区纪委的整改安排,及时召开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主任会议,发放了走访记录表、问题线索表,对村(居)务监督委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六)关于“脱贫攻坚领域其他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营造氛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社会氛围营造、媒体挖掘报道、文化惠民思想活动,努力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开展以“自强 诚信 感恩”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及文艺展示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艺术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文化演出72场,返乡人员座谈会近40次。二是切实增强内生动力。印发《东川区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双讲双评”活动的实施方案》,扩展“讲评”对象,切实加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单位及个人、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和贫困户考核管理,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建立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水利改革思路,编制工程建设机制方案,解决我区水利项目“重建轻管”的现象,确保工程建成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益并得到有效管理

三、 持续加压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我区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我们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以彻底整改、深度整改的扎实成效向市委和全区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新方略、新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逐级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促使广大干部沉下心、俯下身,齐心协力推进脱贫攻坚。

(二)继续抓好问题整改。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导向,再进一步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对标对表、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工作举措,精心组织整改后的工作,从严从实抓好问题全面整改。

(三)继续加强跟踪督办。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将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上持续发力,更加全面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212980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委巡察办(东川区古铜路23号)(来信请注明:对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6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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