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今年来开展谈话函询38件39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6 14:52:53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着力于“抓早抓小”,着效于“防患未然”,着眼于规范程序、固定场所、结果运用等环节,切实提高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规范程序提实效。制定出台《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基本原则、适用情形、启用情形、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采取严格的报批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程序,拟定方案报领导审批,对《谈话函询呈批表》、《谈话函询通知书》、《谈话函询处置意见表》等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副本送至案管室备案。若采用谈话方式,要求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陪同谈话;采用函询方式,要求被函询对象亲笔书写说明材料,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背书,通过规范程序切实加强谈话函询严肃性和严谨性。

固定场所保安全。固定谈话场所,做到专房专用。投入资金4万余元装修改造谈话室,制作《谈话室使用审批表》,每次使用谈话室采取逐级审批、拟定谈话提纲送审等方式,从源头上强化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医疗救护应急演练方案,提高纪律审查工作安全和处置突发安全时间的能力;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和谈话室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堵塞安全工作漏洞;加大对谈话室墙体、地板、桌椅、电源、隔音措施以及监控系统等硬件设备和安全措施的建设力度。今年以来谈话室使用审批257次。

有的放矢抓症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地开展谈话函询工作,谈话前收集线索,因人而异、因情施策地制定谈话提纲,准确把握谈话技巧和尺度,主要对谈话对象讲明形势、说清利害、剖析原因、宣传政策,对工作督促类谈话和反映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提醒,要求其当场表态,立行整改。要问到事实、直击要害、踩到痛点,真正发挥谈话函询震慑效应,让谈话对象“脸红出汗”。

结果转化严问效。发挥谈话函询的综合效应,防止“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以及“过场式”谈话函询。及时就谈话函询对象所说明内容、提供材料及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等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对内容存疑或不够详实的实行“再谈再函”,并将结果与党员干部考核评定、奖励惩处、调整任免相挂钩。对存有隐瞒、回避、推诿等情形或谈话后仍不重视、不改正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举报不实的予以澄清;谈话函询后发现问题的,转入初核或立案程序。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38件39人。其中,5件5人转初核,提醒谈话1件1人,了结29件30人,通报问责2件2人,批评教育1件1人。(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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