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上半年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3 11:14:26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动真碰硬,严查力纠,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前移关口,教育“不松懈”。每到重要节点特别是重大年节假日前,县纪委都提前发信号、打招呼,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展诫勉谈话、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同时,运用“互联网+”,通过中国石林网、“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等途径重申纪律要求,将举报电话公布于众,提醒党员干部知敬畏、有戒尺,鼓励群众瞪大眼睛、监督举报。上半年,县纪委共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受理群众“四风”问题信访举报13件,点名道姓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0起26人。
抓住重点,防止“一阵风”。为持续传导作风建设压力,防止“节日病”问题反弹回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采取日常检查与节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老问题和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新情况。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组织明察暗访8次,发现“四风”问题21个,提出整改意见10条。
严肃问责,惩治“不手软”。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人,其中,问责7人、提醒谈话5人。与其同时,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常态化组织全县党员干部 “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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