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2345”工作法强化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3 10:59:57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着力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采取“12345”工作措施,通过分析求精、研判求深、程序求准、落实求细,强化提升信访工作质效。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0件,其中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128件、申诉件1件、业务范围外举报31件。
用好“一指南”。制作《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以漫画+表格+解说的形式,将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来访人须知、如何书写举报信等11个方面的内容制作成简单明了的图版,用“一图”详细解析说明。方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了解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内容及要求,引导群众进行有效便捷举报。
严格“两本帐”。建立信访举报转办、报结台账。对转办件实行集中管理,痕迹管理。一是建立转办台账和线索处置跟踪进度台账。严格落实“日清”工作要求,收到信访件后及时提出分办意见,报经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转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及相关派驻纪检组及基层纪委办理。二是建立对账销号台账。对经县纪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承办单位处置意见的举报件,要求承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填报结案审批表,报请对口联系纪检室、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将处置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信访室登记销号,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
强化“三督查”。制定《信访转办件跟踪督办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对超时未报结、定时要结果等举报件采取电话、发函、约谈、通报等方法进行跟踪督查督办。二是集中跟踪督查。由县纪委信访室县监察委举报中心负责组织相关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承办部门承办的检举举报件进行1次集中跟踪督查并且通报情况。三是随机跟踪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信访室县监察委举报中心从工作台账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举举报件进行跟踪督查。每年集中督查、抽查的数量不少于转办件总数的30%。
突出“四重点”。一是突出热点抓快办。针对反映涉黑涉恶腐败、环保领域、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款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避免出现或扩大不良影响,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突出重点抓自办。把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实名举报件列为重点,把扶贫救济、换届纪律、“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转由本级纪检室直接查办。三是突出难点抓联办。对反映村组财务、村务等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信访问题,注重与审计、农经等部门联合查办,并做好组织协调,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四是突出基层抓督办。对转由基层办理的信访件,实行信访跟踪督办制,通过电话、发函、约谈督办等方式,及时了解进度、加强指导,并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报结材料齐全、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反馈澄清及时到位。
抓实“五级联动”。制定《五级联动工作办法》,从严规范“五级联动”各环节工作。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或设置民情意见箱、设立诉求工作联系点等形式,为群众信访投诉提供便利。在县纪委信访室设立县“五级联动”群众诉求中心设;镇(街道)、园区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各村(居)委会设群众诉求点;各村(居)民小组设群众诉求联系点。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1个县级群众诉求中心,7个镇(街道)、园区群众诉求中心、75个村居委会群众诉求点、400多个村小组诉求联系点,达到县、镇、村、组全覆盖。1-6月,全县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平台及脱贫攻坚共受理录入群众诉求2104件,办结2102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9.8%。(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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