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8年首轮巡察清理违规资金7万多元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2 11:14: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始终坚持政治定位,精准聚焦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8年首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向9个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建议书17份,在巡察组进驻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8项,完善工作措施7项,清理违规金7万多元。
创新方式保实效。今年首轮巡察工作中,充分借助“互联网+”通信媒体,创建信访举报“二维码”,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以不限时间和地点与巡察组进行交流,方便群众提供问题线索,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渠道。首次采取1托N的方式开展巡察,对巡察办及巡察组都提出了新要求。首次对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巡察,巡察的内容和重点均与机关单位有着很大的区别,本轮巡察做出了尝试。
强化制度促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制定《嵩明县巡察发现问题办理办法(试行)》等十项制度,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巡察工作信息公开及新闻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评价、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和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制定《县委巡察办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实现巡察资源整合、人才支撑、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督促整改强震慑。及时组织巡察组对第四轮巡察情况进行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十五日之内制定整改方案,对两个单位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进行提醒。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形成合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先后对4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7次,督促责任单位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章红 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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