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1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0 16:25:19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半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8人,占53.52%;第二种形态14人,占19.72%;第三种形态18人,占25.35%;第四种形态1人,占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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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党课明规矩讲纪律

纪律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以加强纪律教育为主线,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及时更新三大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内容,让警示教育跟上新时代。“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发送廉政信息 120余期,发送廉政短信2000余条,廉政公开信2封。

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前移工作重心,通过日常监管、信访举报、巡察检查等方式精准甄别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考虑问题的性质、社会影响、个人态度等因素,及时通过预防提醒、纠错诫勉等形式精准约谈函询,着力抓早抓小、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同时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清单,推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述责述廉、批评和自我批评,用常态化“红脸出汗”提升监督效果,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话678人次。

紧盯重点领域抓常抓长。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加强对扶贫、医疗卫生、环保领域,涉黑涉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和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严惩不贷。在立案审查期间对违纪对象开展党性教育,帮助违纪党员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审理环节综合考量违纪事实和违纪人态度,积极运用第二、三种形态“治病树”,切实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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