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严格监督执纪 环保督察“回头看”问责13人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0 14:59:57

编辑:安宁—矣泽芳

自今年6月5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为全力配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云南边督边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涉及安宁市的有关问题整改处置到位,安宁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严肃追究问责,扎实做好“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安宁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担任组长、三个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市纪委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依法依纪依规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案件,以及本级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抓环保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和查办移交案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并按督察组的要求,公开责任追究情况。纪检监察室全部参与“环保转办件”办理,共有6个室参与“直查快办”。

理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安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涉及市纪委监委办理的事项,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在收到转办件第一时间,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办,并严格对照上级办理时限要求,对交办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上级明确的重点关注件和本级排查出的重要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督办、专门登记、优先办理。及时梳理每日办理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按时上报昆明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严肃追责,确保整治效果。围绕七类重点情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党纪党规和法规制度,对调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截至目前,安宁市共接到转办件31件,全部办结,对5件转办交办件进行追责问责,问责13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问责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发送监察建议书3份。(谢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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