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8 09:34:27

编辑:盘龙—孟庆毅

“你听说了吗?盘龙区委第六轮巡察已进驻单位开展巡察了。”“当然知道了,我也是看到了这则信息。”6月21日起,盘龙区委第六轮巡察正式开展。

 2016年11月启动以来,盘龙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突出巡察重点、抓实线索收集、强化巡察实效三项措施,着力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了五轮巡察,对全区13 个区级部门党组织和12 个街道党工委开展全方位政治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37 个,移交问题线索 137条,反馈意见196 条,谈话函询126 件,立案审查11 人,给予党纪处分11 人。

 突出巡察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即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力求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认真收集线索。把收集问题线索作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基础和突破口,在入驻被巡察单位的第一时间发布巡察公告,设置信访接待点、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并公开受理来访、来电时间,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列出谈话提纲,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谈话内容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工作;密切关注被巡察单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等舆情信息,对有效信息进行筛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

 强化巡察实效。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受理反映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到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针对不同巡察对象,提前列出提供资料清单,对巡察发现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如实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审定后按分类处置意见及时移交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并按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严肃地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孟庆毅、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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