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严”字当头 环保督察“回头看”处理39人次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5 15:45:33
编辑:呈贡—郭春华
近段时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忠诚履责,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保障党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截至7月4日,区纪委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上级交办件36件,办结35件,共处理3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1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问责16人次,其他处理方式3人。
统一集中接受,分级处置。成立呈贡区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接受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每天交办的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分办和备案;涉及区管单位和区管干部、区级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置;其他问题线索,按照职责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直接分流到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置、问责追责。
加强综合协调,直查快办快处。区纪委监委指定具体内设部门对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问责追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分办督办、审核平衡、汇总综合、报告呈报等工作;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交办转办件后,当天即启动调查,在第三天完成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对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实行从严从实从快从准,专门登记建档,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督办、逐件销账,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坚持统一尺度,严肃责任追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的7种问责追责情形,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党纪党规和法规制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严禁随意问责,甚至弄虚作假,切实增强问责的触动度和震慑力。(呈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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