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纪检监察机关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5 15:17: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中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监察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在我县辖区内三镇一街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参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5次,县扫黑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创新宣传方式,结合10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制作宣传海报800份印发至各村委会进行宣传,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教育崇廉为抓手,深入推进“固点扩面”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利用党员活动日等契机组织村干部观看电教片、听廉政宣讲、读廉政书籍等,切实记好“清廉笔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畅通举报渠道,多方联动排查。依托“五级联动”平台,充分利用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手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联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腐败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认真研判,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析透、成因准,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提供详实的依据;由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管室、案审室等部门对问题线索开展清理排查。
拓宽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内容,紧盯列的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52项办理流程图,实现村级组织“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结果透明化”,扎紧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制度笼子,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巩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重点紧盯党员参与涉黑涉恶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员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交机制,实行边巡察边反馈边移交,不断放大震慑效应
规范线索管理,严肃惩治腐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台账管理登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截止目前,经相关部门排查,嵩明县收到4件问题线索,1件办结,3件正在办理中。(袁燕辉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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