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3 15:18:22
编辑:东川—陈品红
近日,东川区纪委通报了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为:
昆明赣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头山电站未批先建的问题。昆明赣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头山电站于2015年12月开工至2017年进行试车期间,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区发改局对此负有监管责任,2018年6月11日,区发改局副局长李培昌同志被给予全区通报问责,区发改局环境资源与基础产业科科长刘杰被给予全区通报问责。
东川区人民医院DSA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14日完成血管造影X机(DSA)的安装调试,2016年12月13日对DSA设备试运行使用。区卫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到位。2018年6月11日,区卫计局副局长周忠锐同志被给予全区通报问责。
东川区四方地碧谷工业园区昆明忠祥纸业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昆明忠祥纸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前,擅自进行生产线改扩建建设。在此过程中,碧谷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未及时制止,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6月11日,四方地碧谷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陈加荣同志被给予全区通报问责。
东川区云南博曌林矿业有限公司和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矿洞废石流入金沙江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云南博曌林矿业有限公司和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存在在建设过程中将产生的废石顺山坡倾倒,使部分废石沿山坡滑入金沙江,以及废石占用林地的问题,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因民镇存在监管不到位、督促不力、处置不及时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东川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五一、东川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负责人贺勇、东川区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负责人张正勇、东川区因民镇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忠华被给予全区通报问责;东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科科长李正红、东川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张顺开被给予免职问责。
东川区绿茂村老鹰岩采石场废石堵塞山沟的问题。昆明泽力商贸有限公司老鹰岩采石场未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存在将块石、石料堆放在采场旁边的天然山沟,堵塞山沟情况。东川区水务局对此负有监管责任,2018年6月25日,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张卫平被给予全区通报问责。区环境保护局监管该片区的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晶晶,对企业粉尘排放日常监管力度较小,对采石场建设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周边环境负有一定责任,对赵晶晶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东川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行为严肃问责,坚决通报曝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东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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