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三大举措”保障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3 10:33:11

编辑:石林—陈云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市、县工作部署,采取三项措施保障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

迅速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迅速制定《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做好问责追责工作,对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流程提出具体要求。

迅速建立台账,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问题线索、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台账,每天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件进行梳理、更新、汇总上报,进一步实现集中管理、动态更新、逐件督办、逐件销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共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件10件,办结6件,正在调查办理4件。

迅速调查处置,落实责任追究。加快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件调查处置速度,从严、从快、从准、从细督办落实。专办件于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3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截止目前,石林县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处理13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问责4人、通报问责1人、责任提醒谈话6人,责令作出检查1人。(沈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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