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强化监督责任 落实谈话制度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2 14:51:19

编辑:禄劝—杨庞华

禄劝县纪委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谈话制度,提高责任意识。

谈话对象全覆盖。为切实强化全县各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禄劝县纪委监委加强廉政谈话,全面推进廉政约谈制度,实现约谈“全覆盖、无死角”,为决战脱贫攻坚,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以下简称《谈话制度》)》规定的“谈话次数原则上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每年1次,与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一般在任期内谈1—2次”,确定16个乡(镇、街道),10个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2018年谈话对象。

谈话内容全方位。禄劝县纪委监委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县委巡察办等室(部)提供专项纪律检查、作风建设日常督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问责材料,信访举报材料,违规违纪材料,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禄劝县纪委监委厘清谈话提纲,列出问题提纲,谈话内容主要包含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实现谈话内容的全方位覆盖,坚持问题导向,真正起到发现问题、提醒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使得谈话取得明显效果。

谈话成果勤运用。谈话结束后,负责组织联络和记录整理的人员,将整理好的记录材料(含问题清单和建议)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建议要如实反映;所有谈话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和归档,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向领导报告。对谈话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向县委报告并向有关方面反映。谈话内容涉及需要谈话对象整改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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